“书画同源”说前传
张彦远提出“书画同体”、“用笔同法”的思想资源,主要来自先秦时代相传的“河图洛书”说、南朝刘宋颜延之的“三图”说、南齐谢赫的“六法论”。三者可以看做“书画同源”的前传。
张彦远
(一)《易·系辞》“河图洛书”说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第一篇为《叙画之源流》,为了表示“画”与“书”的历史一样久远,他也把绘画的源头追溯到传说时代:“古先圣王,受命应箓(lù),则有龟字效灵,龙图呈宝,自巢燧以来,皆有此端。”所谓“巢燧”,指神话时代的两个人物:有巢氏教人构木为巢,燧人氏教人钻木取火。“龟字效灵,龙图呈宝”则是转述《易·系辞》所载“河图洛书”的神话传说。
《易·系辞上》记载:“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按汉朝人的解释,伏羲(庖牺氏)时有龙马出于黄河,身有文如八卦,伏羲取法以画八卦。夏舜时有神龟处于洛水,背上有文字,舜取法以作书。古人以“河出图,洛出书”描述天赐祥瑞的事件,后人名词化,简称“河图洛书”,又简称“图书”。此外,河图又称“龙图”,洛书又称“龟文”、“龟字”。
河图洛书
古人传说的“河神洛书”,意谓“图”与“书”各有源头,亦有区别。但是汉朝人所说夏禹取法“洛书”而作文字,与黄帝史官仓颉造字主流说法相抵牾,而且时代较晚。因而高亨对“河图洛书”别有解释:“河图是黄河之图,洛书是洛水之图,皆是古代地理书,西周王朝重视其书,故宝藏之,载入《顾命》。但在春秋战国时代已演为神话矣。”(《周易大传今注》卷五《系辞上》高注)
西汉时,“图”与“书”已合为一词。司马迁《史记·萧丞相世家》记载:刘邦率军进入秦都咸阳,萧何“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司马迁认为刘邦取得天下得益秦朝这批图书:“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阸(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萧)何具得秦国书也。”司马迁所说的“图书”,图是山川形式之类的地图,书指书籍档案。
(二)南朝颜延之“三图”说
张彦远论述“书画异名而同体”,引用颜延之的“三图”说作为重要依据。颜延之(延年,384—456)是琅琊临沂人,词采与谢灵运齐名,时称“颜谢”。宋文帝元嘉年间,他任国子祭酒,主持国家最高学府;后迁官秘书监,掌管国家图籍,颜延之认为:“图载之意有三,一曰图理,卦象是也;二曰图识,字学是也;三曰图形,绘画是也。”(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这段话虽有分类之意,并非汉代刘向《七略》、西晋荀勖(xù)“四部”那样的图书分类法。而是说,卦象以图示哲理,文字以图辨字义,绘画以图见形态,三者是“图载之意”的不同表达方式,各成系统,不可替代。
颜延之
卦象、文字与绘画都是有象或有形的图符,所以颜延之一概冠之以“图”。他所说的“图”,接近今天所说广义的“符号”概念。也可以说,卦象、文字、绘画之“三图”,就是古代“图载之意”的三种符号,共同构成中国式的表达体系。
(三)南朝谢赫“六法论”
谢赫《画品》是中国绘画史上第一部“画品”著述。他品评的27位画家多是南朝人,晚者在齐梁之际。由此知道,谢赫生活在5世纪晚期至6世纪早期的齐梁时期。谢赫擅长人物画,为人画像,只看一眼,回家作画全凭记忆:“目想毫发,皆无遗失;丽服靓装,随时改变;直眉曲鬓,与世事新”,“至于气韵精灵,未穷生动之致,笔路纤弱,不副壮雅之怀。然中兴以后,众人莫急”(陈朝姚最《续画品·谢赫》)。
谢赫
《画品》
《画品·序》中,谢赫提出了“六法论”,言简意赅地概括了绘画的法则:“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有一篇《论画六法》举述“六法”,每句省略“是也”,成为四字一句的成语式文本:“画有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钱钟书认为,符合谢赫原意与古文法的句读(dòu)标点是:“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管锥编》第四册,一八九)
梁楷《泼墨仙人图》
谢赫以简约之词总结的“六法”,合为一个完整的画论体系。此后,“六法”不但是画家作画之法,而且是鉴藏家观画之法,还是批评家评画之法。总之,皆以“六法”为准则。“六法”的地位,正如宋代画史家郭若虚所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图画见闻志·论气韵非师》)
张彦远是“六法”的第一位诠释者,他认为“六法”中的“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尤为重要:“若气韵不同,空陈形似;笔力未遒,空善赋彩。”张彦远批评说:“今人之画,粗善写貌,得其形似,则无其气韵;具其彩色,则失其笔法。岂曰画也!”在他看来,“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期间”,“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故工画者多善书”。(《论画六法》)就是说,作画必须“形似”,外观画的像,还要求得“气韵”的惟妙惟肖,则“本于立意”。绘画的用笔与书法相通,所以画家大多兼善书法。
谢赫的“骨法用笔”是画论史上用笔论的开端。他品评三国、晋、南朝的人物画家,已把用笔作为重要标准。他说:刘宋陆绥“一点一拂,动笔皆奇”,南宋姚昙度“纵横逸笔,力遒韵雅”,梁朝江僧宝“用笔骨梗”。谢赫那个年代,用笔与赋彩是两套技法,而用笔尚未出现连皴带染、水晕墨章的方法。因此,“骨法用笔”就成了刻画人物贵贱仙凡、风神气韵、气度命运的主要手法。
“骨法”取自古代的相学用语,本是指人。楚国辞赋家宋玉描绘巫山神女“其象无双,其美无极毛嫱鄣袂,不足程式。西施掩面,比之无色”,而归之为“骨法多奇,应君之相”(《神女赋》)。古人认为,从人的头部的骨骼可以看出命运,称为骨法、骨相。东汉王充《论衡·骨相篇》说:“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谢赫提出拟人化的“骨法用笔”,主要针对人物画(包括神鬼龙马之类),形象而且明了。
在谢赫之前,书家已用“骨”这个概念论书、刘宋羊欣所谓王献之“骨势不及父”(《采古来能书人名》),宋齐之际王僧虔说,郗超草书“紧媚过其父,骨力不及也”(《论书》)。书家形容用笔的“骨势”“骨力”之辞,也是由古代的相学理论引申出来的概念。
以上文字内容摘自——《极简中国书法史》
配图整理——艺盘
《极简中国书法史》从文字的起源与功能变化、书体的演变发展与兴衰更替、书写主体的变化及书家的风格特点与文脉传承、帝王的喜好风尚及其影响等方面出发,清晰呈现了书法之发展脉络及其实用与艺术并重的双重特点,展现出了承载千年中国文化艺术精神的书法艺术的独特魅力。本书获得“2014中国好书”荣誉。
刘涛 1953年生于武汉。198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留校任教。现任教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长期从事中国书法史、书法技法的教学和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汉魏两晋南北朝书法史、敦煌写经书法、王羲之书法。发表研究论文四十余篇。著有《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获第六届中国图书奖)、《书法丛谈》、《书法欣赏》、《中国书法》等六种。编著《中国书法全集·王羲之王献之卷》、《四山摩崖刻经》、《大串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