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作为一个美学范畴,充分体现了中国文化注重人的生命及人格的特点。南朝齐王僧虔在书法领域首次提出“传神”问题:“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苏轼融合前人绘画创作中的神似理论,将“传神”由人物画推及花鸟画、再推及书法,他在《论书》中谈到:“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将书法五元素中的“传神”放在首位。
张志和诗 47x13cm 肖文飞
“神”者,精妙出奇也,在“无笔墨处”意会,是一幅书法作品的内在灵魂,也是一名书者的内心精神的体现。创作时,得之心,应之手,走笔行云流水,计白当黑,尽显达意传情风采。
张志和诗一首47x13cm 肖文飞
肖文飞教授书法内敛而倔强,提按之间,力透纸背。虽有连带,皆见斩截。笔刚而涩,意奇而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