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中的技术性问题


来源:陈海良书画艺术      时间: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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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文化的、艺术的,但是没有技术的高超表现,一切都是徒劳。书法的技术性就是书法的基本功,这一基本功在情感的驱使下,才能营造出空灵的意境、美妙的旋律、优美的文笔和放达的情思,才能在优雅的书写中绽放美妙的韵致,文质相称,互为表里。如《兰亭序》、《寒食帖》等堪称文章、书法巧妙合璧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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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技术性主要包括笔法、结构、章法、墨法等要素。技术是随作者的情感需要而作不断的调整,它的表现是随机的、突发性的,不是固定不变的,充其量表现为作者某一时间内、阶段中的习惯性组合或者说一种书体所必须遵循的约定俗成的规范,其内在变化是随着场景的转换、事物的发展、情感的涌动而自然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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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古代书法理论史,大部分理论家是在讨论笔法,可见,古人对书法的基本功是如何的重视。古时候,这种技术就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三国(魏)时就有钟繇挖韦诞墓而得笔法的故事;王羲之在传授笔法于七子王献之时,也告诫说,“不可示之于诸友”。因此,笔法的正脉是多么重要,而且还带有一点神秘性。所以,对书法技法的重视不仅是我们今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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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书法的传承、尤其是书写技术的传接等由于历史的原因,几乎成了“绝响”。为此,今天的书家对技术的追求是空前的,甚至把笔法的掌握当作是进入书法殿堂的不二法门。今天书坛一股股“风”的涌现,与其说是人们对不同风格、不同审美的转向,还不如说是对不同书写技术或不同笔法组合的一个个阶段性尝试。所以,今天书法的每一步深入就是建立在对笔法的不断深入的基础上的,我们在批评“跟风”和展厅现象,或者说是书法功利主义的同时,却忽略了“选手们”对笔法的渴求,除了掌握当下的笔法外,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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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的关系来看,书法的技术性、艺术性、文化性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逐渐递进的。先求技术,进而得艺,终极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样式,并最终融于大文化的环境之中,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而功德圆满。所以,书法的文化性是书法艺术的终极目标,但没有前两种要素的铺垫,而直取最终的目的犹如“水中捞月”,可望、可想而不可及;书法的艺术性很强,但缺少了文化的关怀、文化的定位,那书法真成了“小道”而已,也谈不上什么“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也不会有如此之多的文人雅士热衷于此。所以,在现阶段,书法的技术性能就成了可以把握的对象,书法的标准最终就落实到最为基本的技术性能上来。没有了这一性能、缺失了这一标准,最好的构思,最好的文彩,也是一件最为拙劣的书写,“对书法而言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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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书写技术的标准就衍生为笔法的标准、结字的规律、章法的基本要求和墨法的基本表现等几大要素。笔法的标准就是各种“套路”驾轻就熟,且丰富、精准、传神。古人的笔法是很丰富的,犹如《兰亭序》中的笔法,人们只注意几十个“之”不同的外形,而忽略了王羲之书写每一个汉字中笔画的不同,尤其是在“起讫”的表达上,尽善尽美,和而不同。我们在审视一个作者的书法作品时,在一件小小的作品中,相同的用笔、雷同的起讫不知用了多少次,干巴巴的,就那么几招,犹如程咬金的“三斧头”,兴味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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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性是考验书家在对笔法丰富的理解上对基本技术的熟练应用和准确表达,没有了这一点犹如作文中的精准“用词”,词不达意乃文章大忌。传神是用笔准确,本乎于心,发乎于情,在笔法的表达中加入了情感因素。结构是因笔法的组合、情感的变动、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尊崇因势利导、因时而动的自然生发规则,而不是妄加变动、故作姿态。当今写碑派书法、墓志书法以及行草书者,往往失于重心不稳、装腔作势、东倒西歪。因此,虽结字险绝,但重心稳实却是结字的基本原则。章法是书法的灵魂,顺势而出、因情而动,明暗交织、黑白相融,聚散有度、动静兼通。你长我短、你断我连、你整我碎、你斜我正……古有王觉斯无行不歪、无字不歪,但歪歪取正;今有林散之浓淡相宜、气势连动、前后相顾,但势态统一、连绵滚动,且意境高远。因此,章法的标准是在“二元”对立的哲理中,编织出自我的意境来,“造景”是书法章法的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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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欣赏一件作品时,往往因没有诱人的景致而味寡,中国的园林善于造景,中国的诗词注重“诗境”,同样,中国书法也有着自己的“书境”。曲径通幽才令人神往,令人遐想,让人深思,流连忘返。黄宾虹讲中国书画不过笔法、章法、墨法而已,可见他把对墨法的要求提高到作为书法创作的三大要素之一了。墨法是增添书法韵致的重要因素,犹如文中之修饰,也如华丽的词藻,它因章法的需要而加以润饰,它在章法建构的二元对立元素的互动中起到更为强化的作用,犹如一碗清汤中的几片“葱花”,让人醒目而食欲大增,也如美女胸前的“挂件”点缀得让人心性摇荡而回味无穷。这些都属于书法技术的范围,没有了这些要素,恐不成为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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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做一个判定:作为一件书法作品,技术只占到作品的百分之五,而它的艺术性、思想性、文化性等要占到百分之九十五,但没有了前面的百分之五作为基础、作为标准,一切都是空谈。所以,书法的标准问题最终落实到了书写的技术问题上。技术标准的建立,或者技术问题的解决,才有可能朝着艺术的境地迈进,才能有机会激发出有关生命的意义、社会的价值,升华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一个崭新独特的文化现象。